退還多繳稅款
- 納稅人多繳的稅款將被扣除以彌補納稅人的欠稅。
- 將多付稅款包括在內以支付欠稅後剩餘的多付稅款將退還給納稅人。
- 重要的是要知道這個程序是在納稅人的倡議下啟動的。如果納稅人希望用已申報和計算的未申報稅款抵消多付的稅款,他必須向當地的 CSTI 提交一份填妥的退款(抵消)多付(差額)申請表FR0781。如果納稅人不及時申請退款(在這種情況下是在多付的五年內),他們通常無法追回多付的稅款。
- 在某些情況下,如《多繳稅款(差額)退還(抵消)規則》所述,多繳稅款(差額)可以在沒有納稅人單獨請求的情況下退還。
- 除相關稅法另有規定外,稅務管理人必須按以下順序向納稅人退還多繳稅款:
▪ 多付的費用應在收到CSTI 退還多付費用的書面請求之日起30 日內退還。納稅人在其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項下多繳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人的要求,最遲應在相關年度的 7 月 31 日前予以退還,或者在相關納稅申報截止日期之後提出申請的。年度申報表,不遲於收到多付款退還請求之日起 90 天。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則這些時間限制不適用:
▪ 如果多繳稅款的退還需要納稅人進行稅務檢查,或者多繳稅款的退還問題是稅務管理人員對該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一個組成部分,則多繳稅款的退還不得遲於稅務管理員作出檢查決定後 20 天(如果沒有發現違規行為,則為向納稅人送達證明書的日期)。
總之
納稅人可以抵扣海關多繳的稅款,以彌補國家稅務監察局管理的稅款或逾期未繳的稅款,以及國家稅務監察局管理的稅款多繳(差額)以彌補國家稅務局管理的稅款的欠款。州稅務監察局或逾期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