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計算
- 根據立陶宛共和國的有效法律,應繳稅款必須由納稅人和/或扣除稅款的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計算。如果他發現稅款計算有誤,納稅人必須重新計算,但土地稅除外,由國家稅務監察局的員工計算並將完成的申報表發送給納稅人。稅務處理
- 納稅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未計算或者沒有錯算的,稅務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納稅人提交的納稅申報表、會計核算等資料計算應納稅額,或者其他特殊稅收計算方法。
該協議可以在稅務調查或稅務檢查期間簽署 - 稅務管理人與納稅人在雙方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其計算的情況下,可以就稅款及其相關金額簽訂協議。通過簽署這樣的協議,納稅人失去了對稅收計算的正確性提出質疑的權利,稅務管理人員也失去了計算高於協議規定金額的權利。
上述協議可以在稅務調查或稅務檢查期間以及在稅務爭議解決的所有階段簽署。